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AHAMUD JAMIL KHAN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11-05 15:01:20
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AHAMUD JAMIL KHAN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国际教育学院2025(22)号
经查实,2025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MAHAMUD JAMIL KHAN旷课已累计达到11学时,且该生因夜不归宿,已于2025年10月20日被警告处分一次。为严肃校风校纪,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相关规定,经国际教育学院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MAHAMUD JAMIL KHAN严重警告处分,以观后效。希望广大国际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附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中文名 |
性别 |
班级 |
处分级别 |
备注 |
25315640130 |
MAHAMUD JAMIL KHAN |
贾明 |
男 |
2025级国贸1班 |
严重警告 |
旷课11节 受处分后再次违纪 |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