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D NAIM HASSAN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11-10 15:54:25
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D NAIM HASSAN警告处分的决定
国际教育学院2025(23)号
经查实,2025年9月22日至11月7日,MD NAIM HASSAN旷课已累计达到10学时。为严肃校风校纪,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相关规定,经国际教育学院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MD NAIM HASSAN警告处分,以观后效。希望广大国际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附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中文名 |
性别 |
班级 |
处分级别 |
备注 |
25315640227 |
MD NAIM HASSAN |
奈牧 |
男 |
2025级国贸2班 |
警告 |
|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