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国际学生JISHAD AHMED JOY记过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11-18 17:42:35
关于给予国际学生JISHAD AHMED JOY记过处分的决定
国际教育学院2025(24)号
经查实,2025年9月22日至11月14日,JISHAD AHMED JOY旷课已累计达到22学时,且该生因旷课,已于2025年10月20日被警告处分。为严肃校风校纪,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相关规定,经国际教育学院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JISHAD AHMED JOY记过处分,以观后效。希望广大国际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附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中文名 |
性别 |
班级 |
处分级别 |
备注 |
25315640204 |
JISHAD AHMED JOY |
艾哈迈德 |
男 |
2025级 国贸2班 |
记过 |
旷课22节 受处分后再次违纪 |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