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UHAMMAD JUNAID UR REHMAN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12-16 09:03:23
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UHAMMAD JUNAID UR REHMAN
警告处分的决定
国际教育学院2025(33)号
经查实,2025年11月20日,国际学生MUHAMMAD JUNAID UR REHMAN违反了《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第十条之规定。为严肃校风校纪,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相关规定,鉴于该生能主动承认错误,且认错态度端正,适用于该规定中减轻处分的情节,经国际教育学院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国际学生MUHAMMAD JUNAID UR REHMAN警告处分,以观后效。希望广大国际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附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中文名 |
性别 |
班级 |
处分级别 |
备注 |
25321640120 |
MUHAMMAD JUNAID UR REHMAN |
孙俊武 |
男 |
2025级数媒班 |
警告 |
违反国家法规, 主动认错 |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