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D NAIM HASSAN记过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6-01-07 10:59:47

关于给予国际学生MD NAIM HASSAN记过处分的决定

国际教育学院20262)号

经查实,2025年9月22日至12月26日,国际学生MD NAIM HASSAN旷课已累计达到21学时,且该名学生因旷课,已于2025年11月10日被警告处分。为严肃校风校纪,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相关规定,经国际教育学院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国际学生MD NAIM HASSAN记过处分,以观后效。希望广大国际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附名单如下:

学号

姓名

中文名

性别

班级

处分级别

备注

25315640227

MD NAIM HASSAN

奈牧

2025级国贸2班

记过

旷课21节

受处分后再次违纪

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1月7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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