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08年暑期赴澳大利亚学习交流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5 10:02:45

各教学系(院)、相关部门:
   为继续加强学校学科建设,打造学校双语师资队伍,学校决定2008年暑期继续选派教师赴澳进行培训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外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团队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学校教学、科研一线非英语专业青年骨干教师;
(三)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选拔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各系、院及相关部门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名单交人事处(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可各推荐1人参加面试)。
(二)面试(2008年1月13日):人事处会同外事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
(三)最终人选名单由人事处、外事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在网上公示;
特此通知!
                  
                    人事处、外事办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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