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国际学生FARUKHJON NAZAROV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6-09 15:25:50
关于给予国际学生FARUKHJON NAZAROV
警告处分的决定
国际教育学院2025(11)号
经查实,2025年2月24日至6月3日,国际学生FARUKHJON NAZAROV旷课已累计达到12学时。为严肃校风校纪,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乐师院【2017】75号)相关规定,经国际教育学院处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国际学生FARUKHJON NAZAROV警告处分,以观后效。现通报如下:
国际学生FARUKHJON NAZAROV旷课违反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希望广大国际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附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中文名 |
性别 |
班级 |
处分级别 |
备注 |
2426640109 |
FARUKHJON NAZAROV |
阿里巴巴 |
男 |
2024级国教班 |
警告 |
旷课12节 |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