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5 13:11:15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国家汉办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语教师的通知》的要求和安排,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至时间:2010年5月15日
二、推荐人数:10名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附件1)要求。
(三)推荐教师不限于在编教师。
四、 推荐程序
(一)填写表格
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 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学校审核、备案。
(二)单位审核
1.下载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申请表》(附件二),报请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2.所在单位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各类报送的推荐材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汇总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5日前将相应推荐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2276123
在线QQ:852399615
附件一:《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