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厅就“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11年度,四川省教育厅将继续受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不含西部项目)申请。请相关院系做好相关推荐工作并于2011年03月4日前将推荐人名单及候选人申请材料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申请事项
联系电话:0833-2276123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01月13日
申请事项
一、凡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 2011年1月5日起,省教厅提供项目咨询。项目申请范围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2. 2011年2月20日——3月15日,省教厅受理申请材料;
3. 2011年3月15日——3月20日,省教厅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三、各单位工作要求
1.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1年将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
2. 依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并将每套材料通别针别好,无需装订,加盖单位骑缝章。非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研究生类别需一式三份。于2011年3月04日前,报送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月15日前,由我部门报送省教厅对外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3月20日自动关闭)
3. “211工程”高校以外的单位在报送申请材料同时,应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2. 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果 余俊 李红林
联系电话:028-86135015、86129011、86111079;
传真:028-86113730
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10楼9号
四川省教育厅对外交流合作处
邮编: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