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2年工作计划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5 15:05: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紧紧围绕学校2012年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外事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国际处工作职能,不断提升我校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工作水平,践行“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服务于学校师生,服务于学校教育科研,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
一、加强学习、强化工作作风,提高部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抓好理论学习与做好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两不误”和“两促进”。坚持定期学习制度,重点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外事工作团队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加强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施办法》(乐师院〔2009〕30号)等文件精神,把“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落到实处。
3、认真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又加强岗位监督,强化制度建设,厉行节俭,为创建节约型校园作贡献。
 二、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
 今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紧密结合学校2012工作要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主动工作,充分发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桥梁作用,推动我校教育的国际化进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外事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外事管理机制,规范外事管理工作。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各类交流项目工作,积极拓展新项目。
     第一、继续做精做细现有项目工作,切实提高项目效益。
     第二、继续拓展新项目,加大对日本、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机构联系与合作。
第三、继续探索我校海外孔子学院的筹建工作。
3、围绕服务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工作出发,进一步提高“出口率”。
第一、力争派出超过30名学校在职教师出国学习、交流和工作。做好组织在校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汉办组织的各类项目的申报,做好教师赴国外开展双语教学培训和交流(含日语专业教师赴国外培训)、做好其他各类校际交流项目教师交流工作。
第二、力争派出60名在校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实习。继续做好林奈-帕尔默交流项目、暑期赴美社会实践项目等传统项目,进一步开拓寒暑期大学生赴美调研项目、赴日本大和语言教育学院学习进修、赴美国北帕克大学交流学习、赴英国威尔士大学东北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等项目工作,继续加强与台湾地区大学的联系。
4、围绕学校教学工作,加大引智力度,积极营造校园国际化环境。
第一、围绕学校外语语言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各类外籍教师、专家的引进工作,确保长期在校工作的外籍教师、专家10-15人次。不断扩大外语语言教师的使用范围,力争我校更多学生能够通过课堂、课外各类活动受益,提高自己的外语语言水平。
第二、积极做好长期留学生招生工作。继续做好我校对外宣传工作,做好留学生招生网络宣传,积极建设海外我校留学生代理工作,力争2012年我校留学生招生工作有所突破。
第三、积极做好各类短期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三、做好外事常规工作,充分发挥国际处工作职能
1、做好学校年度外事工作计划及年度外事工作预算编制、长短期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计划工作。
2、做好各类专家和外教聘请的报批、证件办理工作及外籍专家和外教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做好全校各类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院、系做好留学生教育和培养工作。
3、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各层次在校教师、学生出国学习、工作的宣传、选拔、报批及证件办理等工作。
4、继续做好学校各类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5、做好学校教育外事后勤保障工作如外教宿舍楼以及相关外事后勤设施的管理和外事接待服务工作。
6、做好各类学校涉外宣传文字材料审查工作及涉外宣传网络建设。
7、做好学校涉外公函、涉外保密、外事挡案立卷、归档工作。
四、其他工作
1、完善国际处网络页面的建设。
2、做好国际处部门内部工作人员学习、交流工作。
 3、继续做好在校师生各类出国咨询服务工作。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2月08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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