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5 21:45:33

校属各单位:

     接国家汉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国家汉办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为做好选派工作,请我校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各相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0年2月5日截止;

二、推荐对象

 在职教师

三、推荐人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 符合《2010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附件1)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 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5. 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 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 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 报送材料

1. 《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附件2)。请被推荐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 主管校长手写并签名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

3. 《健康史及体检表》(附件3),英文填写,并有三甲医院执业医师签字;

4.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如有);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 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6.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 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8. 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 校方出示的截至2010年6月满三年(及以上)语言教学工作证明;

10. 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于2010年2月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五. 初选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由国家汉办进一步遴选后组织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将不另行通知。

六. 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 保证金

    汉语教学志愿者赴任前须缴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并考评合格后全额退还。

八. 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将以如下三种方式之一提供志愿者待遇:

方式一:美方接待学习提供部分资助,使志愿者的总收入(含国家汉办提供的在美期间8000人民币/月生活津贴)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收入相同。志愿者需自行解决食宿和交通,美方学校将提供协助。

方式二:美方接待学校提供少量资助、免费住宿和/或工作期间的交通,使志愿者的总收入(含国家汉办提供的在美期间8000人民币/月生活津贴)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收入相同。

方式三:美方接待学校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期间的交通和工作餐。国家汉办提供在美期间8000人民币/月生活津贴。

九、服务期限

    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十.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廖飞:13568446167                      于科先:13183637459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传真:0833-2158409    电话:0833-2276123

微博:乐山师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QQ:85239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