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6 11:38:03

校内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经发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2014年选拔简章》,根据《简章》要求,现将我校人员可以申报的国家公派西部项目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公派出国项目(适合我校人员申报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其中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2600人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中攻读博士学位选派2500人
    3、西部项目。2014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1900人
 
二、申报工作安排及申请条件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申报工作安排
    1)、2014年1月5日前准备:①查看选派办法,确定申报资格;②获得邀请函,并要求准备材料。
    2)、2014年1月5日—15日:网报并提交材料至省教厅;递交我处时间为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3)、2014年1月20日前: 省教厅向国家留基委提交申请材料
    4)、2014年2月—3月:评审,录取
    5) 2014年4月起:语言准备,办理出派手续,报到
    2、申请条件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人,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以上申请时应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申报工作安排
1)、2014年3月20日前准备:①查看选派办法,确定申报资格;②获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按要求准备材料。
2)、3月20日至4月5日;网报,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至省教厅;提交我处时间为4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3)、4月—5月;评审
4)、5月: 录取
5)、6月起:派出
2、申请条件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上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学费资助证明。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函),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4)、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6)、语言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西部项目。
1、申报工作安排
1)、2014年4月之前  ①查看选派办法,确定申报资格;②获得邀请函,并要求准备材料。
2)、 2014年4月6日-4月20日 申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递交我处时间4月15日,预期不再受理。
3)、 8月  录取
4)、9月起 语言培训
5)、 10月起 网上办理派出手续 ①联系所在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及留学基金委办理同意派出函;②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派出。
2、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196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人,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申请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语言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材料要求
一)、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一式一份,并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上传)
如提交材料有英语以外的语种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A4纸打印或复印。
二)、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7.学习计划(外文)
8.国外导师简历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上传。如提供英文以外的语种说明书写的材料,请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西部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申请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9.外方合作者简历
10.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一式一份,并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上传)
如提交材料有英语以外的语种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A4纸打印或复印。
 
四、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政策、项目指南、选拔简章、材料准备说明、对邀请函件的要求等详细情况,请参阅:http://www.csc.edu.cn
 
五、咨询电话:2158409     联系人:蒲仕江    
    地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弘毅楼3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1月25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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