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二号)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05 12:22:33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8]1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重点支持领域
今年四川省拟计划选派规模为150人。
其中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石油天然气精加工、现代农业、环保产业、电子信息、饮料食品、生物医药、现代装备制造等;
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金融贸易、公共管理、哲学社科、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员须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细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网查看:http://www.csc.edu.cn/chuguo)
五、申报时间安排
4月1日至4月15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打印纸质材料,报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并填报《推荐意见函》按要求签字盖章。由于教育厅要求材料截止时间是4月16日,故我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时间为:2018412日下午18:00前。未按时提交材料以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所有后果及责任由申报人员自己承担。
六、特别注意的问题
本次发布的西部项目类型为: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包括成组配套),通过此种形式派出的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正式邀请信中邀请开始留学时间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信中的国外接收单位进行录取。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将不予变更。申请人务必保证邀请新单位与网报填写单位完全一致。同一单位申请人请勿扎堆申报外方同一单位同一导师。
为保证项目派出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外语达标人员。
七、建档立卡工作
为加强对留学人员派出及回国管理,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国家留学基金委从2018年开始对留学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四川省教育厅将定期汇总和抽查各单位填写留学档案卡情况,并于2018年6月和12月底汇总各单位留学档案卡电子版及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在2018年西部项目开始申报前健全建档立卡工作制度,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单位,教育厅将不受理其上报的申报材料。
八、语言要求及材料要求等详细信息请查阅:
http://www.csc.edu.cn/chuguo/s/1087
九、联系人:蒲仕江
    电话:2158409
    地址:弘毅楼3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月5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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