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重点支持领域
选派规模根据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签署的协议确定。
其中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饮料食品、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
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学科领域为教育、对外经贸、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社会事业、公共管理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选派范围、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须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简章》、《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1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进行查看,外语水平要求见附件1)。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2.本项目需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名额分配。
根据我省公派出国留学的实际情况,为使西部项目更好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项目将重点向省属和地方高校倾斜。
请各中央部(委)属高校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非高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省属及地方高校推荐名额不限。
四、时间安排
1.由基金委统一安排的成班派出项目自本年度起全部取消。
2.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留学人员选派工作:
4月1日-4月15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报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真实性。并于4月16日前统一当面提交申请人纸质材料及单位推荐公函到教育厅厅10楼8号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我校人员材料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
5-6月,项目评审阶段;
7月,公布录取结果;
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五、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正式邀请信中邀请开始留学时间应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之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邀请信中的国外接收单位进行录取。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予变更。申请人务必保证邀请信单位与网报填写单位完全一致。同单位申请人请勿扎堆申报外方同一单位同一导师。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回国服务期未满者;2012年(含)以后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015年(含)以后录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已申报基金委其他项目,尚未获得录取结果人员,均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请各单位加强对申请人资格审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专栏进行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仕江
电话:0833-2158409
地址:弘毅楼3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gjhzc.scedu.net/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87630668967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