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西部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20]1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选派工作顺利进行,服务广大教职工顺利开展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重点支持领域
选派规模根据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签署的协议确定。
其中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医药护理、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石油天然气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环保产业、电子信息、饮料食品、制造业等。
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学科领域为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金融贸易、公共管理、哲学社科、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选派范围、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省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须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简章》《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进行查看,外语水平要求见附件1)。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2.本年度在西部项目下增设地方创新子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人需同时符合子项目简章相关要求。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单独考核要求,申请人需认真评估自身教学科研实力,酌情申报。子项目选派简章见附件3。
3.本项目需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名额分配
根据四川省公派出国留学的实际情况,为使西部项目更好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项目将重点向省属和地方高校倾斜。
请各中央部(委)属高校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非高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省属及地方高校推荐名额不限。
四、时间安排
5月1日-5月15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报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各单位需对申请人开展政审,并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真实性。并于5月16日前统一当面提交申请人纸质材料及单位推荐公函到我厅10楼8号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
5-6月,项目评审阶段;
7月,公布录取结果;
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五、特别提示
由于四川省教育厅接收材料最迟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我处还需要审核材料和完善校内申报手续并递交至省教育厅,故我校申报人员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递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时间最晚为2020年5月14日下午18:00之前,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人:蒲仕江
电话:0833-2158409
地址:弘毅楼3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