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西部项目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新时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培养出更多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选派规模及留学期限
1、新工科背景下智能制造复合型师资海外培养工程,年度选派规模20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2、国际型中医药创新研究人才培养,年度选派规模20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3、民航特色专业复合型师资国际合作培养,年度选派规模12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4、“体医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年度选派规模10人,其中,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二、申报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报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15日。网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
2、校内审核、材料完善及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5月16日。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语言条件及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s://www.csc.edu.cn/
六、联系人:蒲仕江
咨询电话:0833-2158409
地址:弘毅楼3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