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实习实践—赴日本酒店(旅馆)技能实习招聘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22 20:08:00
赴日本酒店(旅馆)技能实习招聘
1、中方派遣机关: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2、日方接受机关:一般社团法人 外国人招聘协会
3、预计赴日时间:2016年12月(根据在留资格及签证情况,可能有变动)
4、在日期间: 12个月
5、工作企业:リザンコーポレーション株式会社(沖縄県)、株式会社カヌチャベイリゾート(沖縄県)
6、工作内容:根据参选人员日语水平等条件分配至酒店前台接待、餐厅服务生、日本料理辅佐、客房服务、礼品店及收银员等岗位。
7、参加人员要求:日语专业或者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在校学生(能达到日语2级或者相当水平)
8、招募计划:女生5名,男生2名。须按要求提交自我介绍视频(日语、英语各一份):画面为横向,清晰、平稳,本人着白衬衫坐在白色墙壁前,光线适度明亮;日语和英语视频时间各1-2分钟,用日语及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优缺点,并表达赴日实习的意图和热情。
9、待遇:日方接受机关负担学员在日期间的住宿、水电煤气、工作餐食的费用;第一个月入职前培训期间,发放生活津贴4万日元;进入公司工作后,在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全勤情况下,实习实施机关每月发放5万日元以上的工资(加班费按照法定标准另行支付),日方为实习生加入各项社会保险及《技能实习生综合保险》。
10、项目费用:1)、人民币8000元,含签证费、赴日机票及在留资格申请费用,报名后缴纳全款,存学生所在学校(如之后未被录取则全额退还);2)、根据国家商务部规定,出境人员需加入太平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用5000元人民币(保险责任:实习期间工作时间之外,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最高赔付7万元人民币。未出保的,在没有其他经济责任的情况下全额退还),报名后,先交由暂时收取,拿到在留资格后,由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为同学们加入保险;3)、校内项目管理服务费:2000人民币(交学校财务处,为被录取全额退还);4)、出国护照、体检及国内交通费用等由学员自理。
11、注意事项:
1)、学员主观上积极配合在留资格和签证申请工作,但因不可抗力或非申请人原因未能获得签证而无法赴日的,所缴纳费用全额退还;
2)、在留资格申请材料提交后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者,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3)、因个人材料伪造等原因导致无法赴日的,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4)、本项目原则上在日时间为一年,实习生一经赴日,所收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2、咨询电话:2158409
联系人:蒲老师
地址:弘毅楼3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