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外教聘请流程需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3-11 16:01:06
一、准备阶段(1个月)
1. 各二级学院向人事处和国际处上报拟引进外教信息
2. 人事处、国际处审核
3. 人事处、国际处组织面试
4. 合格后开始申报工作
二、引进阶段(申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1. 二级学院向国际处提供引进外专外教所需资料(1-2个月):
(1) 工作资历证明: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2)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件: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件: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 6 个月内。
(4) 体检证明: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以内。
(5) 若被聘请人为外国专家需提供与人事处签订的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公司派遣函)
(6) 申请人护照
(7) 申请人6个月内证明免冠照: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 格式,大小40K-120k 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 420(宽)*560(高)像素、24 真色彩)
2. 集齐所需资料,国际处将所有资料上传到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并向乐山市科技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15个工作日)
3. 申报成功:外籍人士自行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到本国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Z签证(5-15个工作日)
4. 签证办理成功,入境。
三、来校后需办理证件流程(入境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1. 抵达乐山后24小时内在泊水街派出所做住宿登记
2. 抵达乐山后一周内在红会医院做体检(5-10个工作日)
3. 乐山市人社局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5-10个工作日)
4. 乐山市出入境办理居留许可(5个工作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