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6 22:39:07
一、聘请外教的渠道和来源通过省外办外专局派送和聘请外教。
二、外教管理机构学院外事办公室负责外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给外教配备生活助理,为外教提供工作、生活上的帮助。
三、出入境管理
1、外教入境到达学院24小时内,对外教护照进行登记,并上报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2、外交签证到期如需延长,应提前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续延手续。
3、外教出境后,国际处到当地公安局通报情况。
四、教学管理
1、外教到岗后,与学院签订协议,按协议履行职责,服从教学安排,搞好教学工作。
2、外教须完成每周20学时的工作量,如工作需要,征得外籍教师同意后,可安排超学时工作量,超学时工作量工资另计。
3、外教除完成教学任务外,需参加每周1-2次英语角活动和教研活动,适当参加当地外办和学院各项活动。
4、在聘期间外教不得参加其他商业性活动。
五、生活管理
1、在学院招待所为外籍教师装修外教公寓,公寓内提供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电话等。
2、招待所专人管理,负责卫生、安全。
3、外教外出或在外留宿,需向生活助理或外办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
4.学生不能随意进出外教公寓。
六、外事纪律
1、外籍教师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政策法令,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不得在教师和学生中传教和进行政治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