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涉外工作守则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08 22:51:47
乐山师范学院涉外工作守则
根据国务院涉外人员守则的精神,结合我院外事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守则,作为我院涉外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的纪律。
1、忠于祖国,热爱祖国,坚决维护党的威信,坚决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民族的尊严。不做不利于国家的事,不讲不利于国家的话。
2、"外事工作授权有限"。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外事无小事”,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必须及时请示、汇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接待计划,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接待规格。对外谈话、表态,要符合党的当前对外方针政策。
3、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国家机密。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内部问题,不准携带机密资料参加外事活动。
4、在与外国人交往中要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礼仪,讲究文明礼貌,要衣着整洁,朴实大方。
5、在对外业务中,尤应注意信誉。说到做到,做不到的不要答应。对国外来函来电(包括电传)要及时答复。即便没有成交(合作)可能,也要及时回答对方。
6、在会谈场合要注意礼貌,精力要集中,不要轻易打断对方发言,不准打盹,不准搞小动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7、不准背着组织与外国人私自交往或者介绍与接待任务无关的人员与外国人交往,非因公务不单独出入外国人住处。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为自己或他人营私牟利,不许直接或变相(包括授意)向外国人索取财物(包括书籍,资料等)。不得与外国人私自相互收授礼品,请客拉关系。对外国人送给我们工作人员的礼品(包括书籍,资料等),价值约人民币30元以下的学习、生活用品,经报告单位负责人后,受赠人可留用,其余物品都得登记,上缴到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再做处理。坚决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
8、要维护国家和个人尊严。在各种涉外场合,宴请外宾时,要注意节约,不随意扩大陪同人员,不超过规定标准。席间可以敬酒但不要劝酒,一般不使用烈性酒,绝对禁止酗酒。
9、对于违反外事纪律行为,应予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发生外事事故和失密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采取切实措施,把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
10、外事工作事关祖国荣誉,民族尊严,在接待外国专家工作中如有意见或矛盾,一定要内事服从外事,局部服从整体,顾全大局,协同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