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度上期外教拟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5 11:05:46
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度上期外教拟用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外国文教专家暂行管理办法》(乐师院[2004]100号)要求,请根据自身外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将本单位2008—2009学年度上期外籍教师使用计划尽快报国际处合作与交流处。
一、报送材料:
1、《乐山师范学院各单位使用外籍教师申请表》( 校园网下载地址: 210.41.160.8/ws/chinese 上“资料下载”——“外专、外教相关”栏)。
2、 拟使用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配备情况(包括合作教师姓名,职称,年龄,详细联系方式等)。
二、报送时间
2008年6月13日前
三、工作程序
国际处将根据各单位的申报计划(注:材料不齐,不予受理),报学校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返回到各相关单位。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乐山师范学院外国文教专家暂行管理办法》(乐师院[2004]100号)有关外专、外教的聘请程序的要求,切实做好外籍教师的聘请工作。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