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08年度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5 11:06:43

关于报名参加“2008年度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的安排,请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的宣传和报名工作,并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报名教师个人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我校有2个推荐名额,全省共5个推荐名额),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2276123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8年7月8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2007年中国教育部和古巴高教部签署的《2008-2011年度教育交流协议》,中古双方将继续执行自2006年开始的“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选派我国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在职人员赴古巴公派留学,以支持我国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现将今年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项目的政治意义,从中古两国关系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2、选拔过程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信息必须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各种主观因素对项目选拔造成影响。
3、认真做好项目咨询、介绍工作,使报名的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项目背景、明确各方责任。确保派出人员在古期间服从中、古双方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顺利完成学业。
4、直接参与项目管理,了解本市、州学生在古学习和生活情况。如本市、州的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或因心理、身体健康以及违法乱纪等原因需提前回国或接受处分,相关单位配合我厅直接参与事件处理。
5、严格控制项目收费。如确需收费,应合理评估服务成本,收费标准须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6、向教育厅提交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并结合当年具体情况对项目整体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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