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05 15:49:25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3]18号)的要求,请校内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将项目申报人员及相关材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处统一上报教育厅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参见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日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于2013年3月17日之前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4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于2013年4月2日之前完成材料的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三、校内咨询
    1、关于项目政策及出国材料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国际处:
联系人:蒲仕江;电话:2276123;办公地点:自强楼301
2、关于项目申请人员国内外期间的各类津补贴及待遇等相关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
电话:2276306;办公地点:弘毅楼三楼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3年1月10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传真:0833-2158409    电话:0833-2276123

微博:乐山师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QQ:85239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