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协助推荐2013年孔子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05 09:34:06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启动了2013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选派工作按照“本人自愿、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1日—4月13日
 
二、岗位需求
1.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772人。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为3年。
2. 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22人。
教师岗位具体要求情况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6.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8.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具体见各岗位要求)。
 
四、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
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2.单位审核推荐
(1)申请人将打印的申请表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中小学教师申请者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
(3)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学校推荐信。
 
五、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六、相关说明
项目申请一经受理后,不得无故退出。退出须有单位正式书面意见,否则将视情况减免有关地区、学校的相关项目申请资格。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申请费用,四川省教育厅从未委托相关中介机构承办。项目相关信息省教厅会及时在此网站公布。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蒲仕江
地 址:自强楼301          电话:2276123
                                     
2013年3月22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传真:0833-2158409    电话:0833-2276123

微博:乐山师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QQ:85239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