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3年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5 09:32:10

  校内各单位:
    接四川省教育厅紧急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遴选2013年与东欧独联体地区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我校有5个推选名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和在读学生。
二、与我校有关的项目类别及申请条件
1、本科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子项目:留学期限一般为48个月(外语已达到国外接收院校要求的,直接进入专业课程)或60个月(外语未达到国外接收院校要求的,需先进行一年预科学习,合格后再进入专业课程)。申请时,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在读专科、本科一年级学生,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适应能力。
2、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子项目:留学期限一般为24个月(外语已达到国外接收院校要求的,直接进入专业课程)或36个月(外语未达到国外接收院校要求的,需先进行一年预科学习,合格后再进入专业课程)。申请时,应为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适应能力。
3、访问学者子项目:留学期限为6-12个月,须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资助范围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对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政府互换奖学金生活补贴。
四、申报程序
1、网报。
网报时间3月17日--3月22日
2、材料提交。
相关材料请教学院汇总后同意提交至国际处,时间为2013年3月23日下午6:00前。
五、项目咨询
联系人: 蒲仕江     联系电话:0833-2276123
请校内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学生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3月18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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