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等活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6 10:10:1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3]18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出国(境)参加夏(东)令营等活动管理,确保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等活动规范有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请校内教学单位及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东)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外监[2012]26号;高校参照执行)文件,做好自查清理工作,并将清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7月15日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出国(境)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3]184号)
2、《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东)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外监[2012]26号;高校参照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7月11日

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传真:0833-2158409    电话:0833-227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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